三、进一步增扩股金和降低不良贷款的测算情况
根据我省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以及不良贷款占比情况,确定采取股份合作制和合作制两种产权模式,确定采取农村合作银行、一级法人、两级法人3种组织形式。其中:农村合作银行4家,一级法人35家,两级法人48家。拟申请人民银行专项票据的县联社84家,其中:第一批(2005年3月)申请专项票据的县联社81家;第二批(2005年6月)申请专项票据的县联社3家。以县区市为单位,在考虑人民银行专项票据置换不良贷款和历年挂账亏损因素基础上,按照拟改制产权组织形式所要求的资本金数额,我省农村信用社认购中央银行专项票据时点资本金需达到17.7亿元,至2004年12月末还需增扩股金2.24亿元。兑付中央银行专项票据时点资本金需达到19.78亿元,至2006年12月末还需增扩股金2.08亿元,进一步降低不良贷款11.22亿元,占比降幅53%。
全省农村信用社拟申请中央银行专项票据7.48亿元,按照呆账贷款、历年挂账亏损、呆滞贷款、逾期贷款的置换顺序和所置换的不良贷款数额不低于65%的比例,拟置换不良贷款5亿元,占66.8%,置换历年挂账亏损2.48亿元,占33.2%。
四、增资扩股和降低不良贷款的进度安排及措施
各县区市联社分别制定了认购人民银行专项票据、兑付人民银行专项票据时点每季拟增加股金数额和降低不良贷款计划,经测算、汇总,全省农村信用社达到认购专项票据条件需增资扩股的县联社18家,计划增扩股金2.24亿元。达到兑付专项票据条件还需增资扩股的县联社20家,计划增扩股金2.08亿元,降低不良贷款11.22亿元,不良贷款占比降幅53%。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降低不良贷款措施
1、落实责任,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一要对不良贷款逐笔清理登记,建立台账,按照一社一策,一户一策的要求,提出具体的分类处置办法。二要按照谁担保、谁审批、谁负责清收的原则,落实清收责任,督促限期清收。三要加大资产保全力度。对无法落实还款来源和债权债务的乡镇企业贷款及“十五小”企业贷款,逐户造册汇总,及时向地方政府反映,积极主张债权,落实债务,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四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收贷力度,打击恶意逃废债,切实保全信用社信贷资产。
2、规范程序,严格审批,把好新增贷款质量关。一要调整和优化信贷投向。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确定信贷投向,扶优限劣,扬长避短,切实转变经营管理方式,改变凭经验、凭印象放贷、管贷的做法,严格控制信贷资金过多集中于一个行业和单户企业。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贷款管理制度。加强大额贷款审批权限管理和贷款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防止出现责任不清,无人负责现象。
3、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内控机制,强化检查监督工作。一要将贷款责任关口前移。所有贷款均应在贷款审批时按顺序落实贷款责任人。二要加强对信贷员的考核。将贷款发放、收回、不良贷款占比等指标分解量化,对信贷员按年度考核评比,实行岗位调整和工资职务挂钩,逐步推行信贷员等级管理。三要完善审贷分离机制。实行调查、审查、审批(含授信)三岗分设,落实审贷分离,分清责任,严禁一手清。四要加强对信贷管理工作的稽核再监督。将信贷管理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列为常规稽核内容,防范信贷风险。
(二)增资扩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