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甘肃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2005-2007)规划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日)宣布失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关于甘肃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2005-2007)规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5]3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甘肃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2005-2007)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2005-2007)规划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5年3月4日)


  为进一步搞好食品放心工程(以下简称“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我省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04〕82号),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为目的,以健全工作机制和标准检测体系为核心,把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我省食品安全防范体系。
  二、工作目标
  用3年时间,通过实施放心工程,逐步建立起我省食品安全防范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省的食品安全状况整体迈上新台阶。具体要求是: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在原有基础上降低5%;列入市场准入的28大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证率达到100%,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70%以上;大中城市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90%以上;力争使5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生鲜食品超市通过国家绿色市场认证;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定点屠宰覆盖率达90%,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水平达到45%,城市畜产品“精瘦肉”检出率保持在最低水平,全面制止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