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卫生许可的督导检查内容:
1、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现状;
2、卫生许可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3、卫生许可档案管理情况(随机抽查,看许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项,是否分类存放);
4、未予许可、未予换证或吊销许可证后告知工商部门情况;
5、企业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食品卫生知识培训与卫生许可证发放直接挂钩的情况。
(二)对亚硝酸盐的督导检查内容:
1、餐饮业、集体食堂是否有擅自购买、使用亚硝酸盐的情况,以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购买、使用亚硝酸盐的单位,依法查缴和处理的情况;
2、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对亚硝酸盐采购索证的情况,有无醒目标识,是否做到专人专柜、定位存放,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以及生产加工时有无超剂量使用亚硝酸盐的情况;
3、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情况;
4、利用媒体进行预防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知识宣传的情况。
四、督导检查的范围和方法:
本次督导检查每个设区市抽查所在地1个区和1-2个县。采取现场随机抽样的办法,对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以及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管理及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1、卫生许可检查:从2004年8月—2005年3月期间发放卫生许可证的档案中,按10%的比例抽取档案资料进行检查;
2、现场检查:每个市、县(区)随机抽取餐饮业、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肉食加工厂(店)、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各2家进行检查。
五、督导检查分组及人员:
第一组:西安、渭南 督查人员:高卫平、周琪
第二组:延安、榆林 督查人员:乔琳、王小平
第三组:咸阳、铜川、杨凌 督查人员:王兴武、李西军
第四组:商洛、安康 督查人员:杨盈周、薛建峰
第五组:宝鸡、汉中 督查人员:程侠云、崔亚珍
各督查组成员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本着既是监督又是培训、服务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督导检查工作。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将督查情况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馈,并将现场调查表及督导工作总结报省卫生厅法监处。
联系人: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