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出版、发行单位和印刷企业要按照《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质量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制度,落实“质量否决权”制度。出版物印刷企业要强化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加强机台和班组管理;加强成品和半成品检验,建立自检、互检和专职人员检验相结合的检验制度;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和严密、协调、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完善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推行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严格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印制水平和档次。
二、加强质量监督,加大质量抽检、送检力度
(五)大力加强出版物印制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要组织力量认真做好出版物印刷产品的生产、储运和销售等环节的日常监督抽查,并定期公布抽查结果。要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坚持抽查工作的突击性,对新批准设立的出版物印刷企业及其产品质量进行跟踪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年检考核的依据;特别要加强对中小学课本和大中专教材印制质量的监督抽查。各出版、印刷、发行单位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质量监督抽查。
(六)加强对出版物印刷优质品的检测和认定工作。优质产品分为部优产品和省优产品。省优产品由浙江省印刷产品质量检验站检测,提供检测数据,再由省新闻出版局组织专家进行认定;部优产品从省优产品中产生。创造更多的优质产品奉献社会,是社会主义出版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企业提高档次、占领市场、获取效益的重要途径。各出版单位和印刷企业要高度重视出版物印制质量的检测认定工作,自觉送检,创造更多的优质产品。出版物优质产品的检测认定按年度进行,各出版、印刷单位每年在自检的基础上送检,凡印张数符合条件的品种都要送检。凡推荐参加全国“五个一工程”一本好书奖、国家出版奖(原国家图书奖)、中国优秀图书奖(原中国图书奖)评奖的图书,其印制质量必须达到部优水平;凡推荐参加浙江树人出版奖及其他奖项评奖的图书,其印制质量必须达到省优水平。
三、加强质检机构建设,促进提高印刷质量
(七)加强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浙江省印刷产品质量检验站是全省印刷行业印刷质量有权威的检测机构,在省新闻出版局领导下,业务上接受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指导,实施对出版物印制产品送检、抽查的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浙江省印刷产品质量检验站要加强自身建设,树立权威,尽快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和引进专业人才,积极开展出版物印制质量的检测工作;要坚持公正性、科学性和“质量第一”的原则,建立和健全质量检测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抽查规则和送检办法,逐步实现检测工作的数据化、规范化;要及时分析和研究质量问题,积极做好为企业提高质量的指导、咨询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