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5年度
全省政务信息工作指导性目标的通知
(琼府办[2005]1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4年我省政务信息工作不断发展进步,成效明显。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信息采用得分获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第5名,受到了国务院办公厅的通报表彰;向省政府领导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有了大幅度提高,为省政府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做出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全省政务信息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各市、县和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政务信息员,改善信息工作条件,力争做到上报政务信息经常化、制度化,为国务院领导和省政府领导决策服务。现将2005年度政务信息工作指导性目标下达给你们,请联系本市、县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和落实各项措施,努力完成今年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二00五年二月二日
附件:
2005年全省政务信息工作指导性目标
2005年各市县、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和中央国家机关驻琼各单位的目标任务分别以各自2002、2003、2004年三年平均分为依据制定,平均分在300分以上的目标分定为250分,平均分在250—299分的目标分定为200分,平均分在150—249分的目标分定为150分,平均分在150分以下的目标分按信息资源的多少定为100分、50分。个别单位例外。凡年终总得分达到目标任务的为政务信息工作合格单位,未达到的为不合格单位。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从合格单位中选定。凡对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专题约稿信息和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反馈的信息不报或者迟报的,按每件次在已获得总分中扣减20分,并取消其年终评选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资格。
为进一步提高上报国务院办公厅信息的质量,更好地为省政府领导提供信息服务,今年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继续对各市、县和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及中央国家机关驻琼各单位报送并被采用的信息实行记分制。标准如下:
一、《上报国办信息》加大专报信息力度,所采用的动态信息和专报信息每条分别计10分、16分,获国务院领导批示的每条再分别加计10分、16分;
二、《政府要情》每个工作日出刊,增加专报信息专刊,所采用的动态信息和专报信息每条分别计8分、16分,获省领导批示的每条分别加计8分、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