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长春市政府2005年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长府发[2005]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春市政府2005年规章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四月十一日
长春市政府2005年规章制定计划
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确立的2005年工作部署和主要任务的要求,市政府2005年规章制定工作的重点是: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主要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规范政府自身行为等方面需要制定的规章项目。在确保重点规章制定项目的前提下,兼顾其他方面的规章制定项目。力争年内出台规章制定修订项目7件,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适时提请政府常务会审议规章制定项目10件。据此,对市政府2005年规章制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力争年内出台的规章制定项目7件
(一)为了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和《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制定《长春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规定》(市政府法制办起草)。
(二)为了规范长春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及维护管理,促进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确保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发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制定《长春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管理规定》(长春市人防办起草)。
(三)为了加强长春市房屋权属档案管理,保护房屋权利人合法权益,有效保护和利用房屋权属档案资料,依据《
长春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制定《长春市房屋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市房地局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