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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工农业旅游的意见的通知

  五、推进、建设程序和重点工作
  2005年是工农业旅游大发展的启动年,整体推进程序为:出台方案—宣传发动—典型推广—规划布局—政策引导—组合产品—包装策划—营销上市。工农业旅游点的建设程序为:申报摸底—评审入行—培育完善—形成产品—推向市场。旅游点的申报和评审每年集中开展一次。
  整体推进的重点工作是:
  (一)发挥示范点的作用,大力推行标准化。加快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申报工作,制定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审办法,以示范点带动全省工农业旅游的发展。建立健全工农业旅游质量体系。制订和健全工业、农业、林业、水利、科技等专项旅游接待和服务质量标准,推动城镇客栈和农村“农家乐”规范化发展。加强对工农业旅游生产运行质量的监督、检测和检查。
  (二)制定和实施规划,确保高起点发展。省、市要根据本级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制定工农业旅游发展规划。各工农业旅游点在开发之初就要做好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重点做好大型工农业旅游点规划编制实施的指导和管理,防止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
  (三)实行现代企业化管理,鼓励和支持工农业旅游龙头企业发展。要建立和推行旅游经营新机制,实行与市场接轨的旅游管理和服务,实现旅游产业化经营。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重点培植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引进民间资金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经营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以市场为导向,强化产品整合。工农业旅游的开发要贯彻“市场为先、规划为纲、线路为形、文化为魂”的理念,在开发之初就要以市场为主导,打造适销对路的产品。不仅要使本身景点成为精品,而且要与周边景点形成科学的线路组合。形成旅游点后,要有切实可行的市场措施,加大市场促销力度,提高知名度。
  六、切实加强对发展工农业旅游的领导和扶持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形成发展工农业旅游的合力。工农业旅游潜力巨大,但是,目前的基础还比较薄弱,需要加大培育力度。各市、重点旅游县要建立工农业旅游发展领导协调机制,指导工农业旅游的规划建设、市场开发,协调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统一有序的发展格局和氛围。旅游、工业、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树立因地制宜发展旅游的理念,增加旅游功能,将生产与旅游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物价、交通、通讯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工农业旅游的开发工作,为工农业旅游开发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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