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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森林植物临时检疫检查站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森林植物临时检疫检查站的批复
(渝府[2005]64号)


忠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设立松材线虫病疫木检查哨卡的请示》(忠县府文〔2004〕9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市政府同意在你县与其他区县(自治县)交界的任家、忠州、金竹铺、三元4个交通路口设立森林植物临时检疫检查站,疫情解除后随即撤销。
  森林植物临时检疫检查站的主要职责:对进出境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按照规定进行严格检查,对无证运输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一律不准放行;对查出的染疫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和蔓延。县政府要督促各森林植物临时检疫检查站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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