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重庆
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市国资委:
你委《关于组建重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渝国资文〔2005〕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中国重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重庆对外建设总公司和重庆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为基础组建重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际集团公司)。
二、原则同意重庆国际集团公司的组建方案。
三、重庆国际集团公司为市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市国资委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责。
四、重庆国际集团公司以中国重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重庆对外建设总公司和重庆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2004年末账面国有净资产作为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待清产核资工作完成后重新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