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
1.时间安排:5天(4月10日—4月14日)。
2.主要方式:在党员广泛谈心的基础上,以党支部为单位,由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除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外,还要参加办公厅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3.具体要求:(1)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按照党性分析材料逐个进行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相互评议,开展批评。(2)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05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组织召开一次办公厅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3)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4)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党委;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报市政府办公厅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
(五)提出评议意见
1.时间安排:3天(4月15日—4月17日)。
2.主要方式:由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
3.具体要求: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员个人讲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况,以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
(六)反馈评议意见
1.时间安排:3天(4月18日—4月20日)。
2.主要方式: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向党员本人反馈支部评议意见。反馈意见要逐人当面进行。
3.具体要求:(1)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党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如实向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2)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认识问题,并区别情况,提出具体的教育转化措施。
(七)通报评议情况
1.时间安排:3天(4月21日—4月23日)。
2.主要方式:办公厅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3.具体要求:(1)通报评议党员的情况包括: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党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整改意见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党支部的评议结果。(2)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总体评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努力方向;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3)各支部将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及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厅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4)市政府办公厅将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评议党员的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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