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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二)主要内容
  1、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把好源头关。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的专项整治,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渔药和无污染添加剂,禁用和淘汰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实行以食用农产品产地标志卡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和监测,逐步实施沃土计划,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积极开展优质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加快农业产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
  2、大力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业,把好生产关。根据国家、省的要求,统筹制订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方案,高度重视并重点整治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区域性食品,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生产加工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相结合的监管制度,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启动其余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加强对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的安全性评价工作,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责任。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严格产品出厂检验,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鼓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良好的生产质量规范(GMP)和建立以危害分析关键控制(HACCP)技术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提高企业自身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市场监管,把好流通关。深入实施“三绿工程”,积极创建绿色市场。加强农贸市场的整治与改造,切实解决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对全市200个摊位以上的农贸市场配备农药残留检验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推行以经营企业自律为主的商品准入制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仓储备案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销毁、清退和公布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工作,分步实施家禽集中屠宰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加工注水牛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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