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加快社区服务业的发展,市、区政府要在立项审批、资金扶持、设施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社区服务业专项发展资金,对公益性的服务项目予以保障;对福利经营性的服务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对社区服务业中纯经营性的、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良好,但初期运作困难的项目,可采用贴息或一次性补助等办法给予扶持。对符合有关条件的服务项目,要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同时,采取项目管理的办法,鼓励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开办社区服务项目,兴办社区服务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社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为我市社区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五)加快社区服务业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建立政府对社区公益性民间组织的评估和资助机制,促进社区民间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调动社区非营利组织提供社区服务的积极性。鼓励发展并规范管理社区民间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加强社区服务业从业人员岗位职业培训,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六)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市、区、街道(镇)、社区四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每个社区的注册登记志愿者人数达到居民总数的15%以上。规范社区志愿者组织管理,将其纳入社团组织管理范畴,实行注册、登记和管理。积极支持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重点抓好社会救助、助残、优抚、就业、为老、文体等服务项目,摸索建立“时间银行”、“服务储蓄”等社区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和制度,采取委托制的办法,将一部分社区公益性服务项目委托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承担,不断开拓社区志愿服务新领域,积极发挥他们在社区福利服务中的骨干作用。
(七)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以区、街道、社区的服务中心(站)为基础,以“杭州市市民服务呼叫信息中心(96345)”为龙头的市、区、街道(镇)、社区四级社区服务网络。通过整合网络系统,逐步实现网站系统、数字电视系统、市民卡系统、热线呼叫系统(96345)等为民服务应用系统联网运行,积极推进信息亭等便民信息服务设施在社区(小区)的普及,实现社区服务信息资源的整合、交换和共享,使居民通过多种形式的信息化手段享受有关便利服务。积极向市民和社区工作者提供信息技术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全民信息化水平。加强对全市社区信息化推进的考核和引导。
(八)加强探索研究交流。通过召开理论研讨会或工作交流会等形式,积极开展与兄弟城市,台、港、澳地区及国外社区工作者的联系和交流,在教育、培训和理论研究等方面进行探讨与合作。建立我市社区服务业发展的评估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我市社区服务业发展的统计、考核制度和反映服务需求的调查制度,形成较为科学的预测和评估机制,不断推进我市社区服务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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