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日)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社区服务业
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杭政函[2005]6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杭州市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
社区服务业是指在政府的倡导、扶持和推动下,以满足社区成员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以基层街道(镇)、社区为依托,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兴办的,具有公益性、地缘性、福利经营性的多元化服务。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正和社会和谐;对于提高居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服务业的发展,根据《杭州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市委发〔2005〕15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问题
我市的社区服务业起步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是全国社区服务的发源地之一。自1993年民政部等14个部委联合下发《
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将社区服务纳入第三产业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并提出社区服务要以社会化、产业化为导向以来,我市社区服务业不仅在数量和覆盖范围上有了新的扩大,而且在规模和档次上有了新的提高,在手段和方式上有了新的提升。社区服务业的网络体系初步形成,硬件设施不断完善,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基本实现了从提供物质生活服务向物质生活服务与精神生活服务相结合的转变,从福利服务型向福利服务与市场经营型相结合的转变,从政府主导投入向政府倡导支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转变。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社区服务业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对社区服务业的认识不够到位,对社区服务业的界定不够明晰,对社区服务业的政策扶持不够有力,社区服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社区服务的产业化程度还有待提高。
二、总体目标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