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公共财政改革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原则
1.明确职责。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及代理银行的职责范围,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也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限。
2.规范操作。改革目标是使所有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
3.方便用款。改革中既要加强管理,又要减少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4.分步实施。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积极进行试点,采取分阶段、分批次纳入的办法,逐步向规范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过渡。
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1)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国库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账册。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
(4)经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逐步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
(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2)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