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6月19日 实施日期:2009年6月19日)宣布失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关于
成都市2005年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05]42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规划局《成都市2005年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成都市2005年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市规划局 2005年3月2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的要求,制定成都市2005年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
城市规划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和《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自查为主、突出重点、及时整改、依法处理的原则,切实规范规划行政行为和制止新增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确保全市项目年工作顺利实施,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规划编制和调整
检查《
成都市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无委托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编制规划;有无违反上层次规划编制规划的行为,或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擅自委托设计任务的行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法定程序办理规划调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