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1.完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体系。做好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和下岗失业人员及失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工作,做好失地农民加入社会保险的工作。(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2.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年内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监测预警机制,完成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建设及郊县二级指挥平台建设,形成全市紧急医疗救援网络。(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以“110”报警服务台为龙头的城市应急机制,年内完成应急联动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有效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4.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年内建成企业公共信用等级指标体系及信用数据采集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建设个人信用体系的基础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1.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大协调、检查和监督力度,切实解决推进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活动,使公务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理念,积极实践“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自觉参与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3.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依法行政培训和其他形式加强公务员对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知识的学习。
(二)全面部署,整体推进
1.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去年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巩固提高和深入推进的具体方案,强化细节,狠抓落实,年底前完成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各区(市)县政府全面推行,在年底前完成《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2004年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4〕48号)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本实施意见要求完成的任务。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明确工作进度,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和落实。
2.为更好地推进区(市)县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请四川大学课题组帮助新都区、金牛区设计方案,形成示范效应,供各区(市)县借鉴。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专家对本地区、本部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工作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