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审批效率。对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要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尽量缩短办理时间。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要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也要按照及时、快捷和方便申请者的原则,明确规范合理的审批程序和时限,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五)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以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以失职追究制严肃工作纪律,实现以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的制度建设,对每一项工作、每一件事情、每一个环节都要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要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六)加强政务值班。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有事必录,有件即办,急件快办,不压不误。要做到反应迅速,联络畅通,报告及时,处置妥当。要认真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大事件、紧急情况和值班报告工作定期分析制度的通知》,重大事件、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政府或部门报告,特别紧急事项可直接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
(七)转变机关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为基层和群众出主意、解难事、办实事。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简会议和活动的若干规定》,改进领导方式和方法,大力精简文件,减少会议和事务性活动。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大力加强效能监察
(一)推行政务公开。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向社会公开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服务标准、工作纪律、办事对象资格条件、监督投诉渠道及违诺责任追究等内容,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具备条件的部门和单位要实行“一站式”服务。
(二)加强群众监督。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府工作和机关效能活动,坚持定期综合评议和随机评议相结合,面上问卷调查和深入群众实地调查相结合,有组织的评议和督查员的明察暗访相结合。对有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公共部门实行定期评议;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部门实行随机评议。
(三)认真受理投诉。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设立投诉箱,建立投诉受理档案,明确专人受理投诉事项,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投诉事项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