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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双提”工程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双提”工程的意见
(冀政[2005]2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决定在全省乡镇以上政府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全面实施“双提”工程(提速工作过程、提高服务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双提”工程的总体要求
  实施“双提”工程,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服务基层、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题,以加强政风建设为重点,以政府工作全面“提速、提质”为核心,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监督机制,努力使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办事节奏明显加快,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围绕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积极推进省政府重点工作的开展。对省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安排部署,逐项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落实具体责任,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于年初分解目标任务,年中向省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年末报告完成情况。对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进展情况,重要事项一事一报。在工作中遇到本级本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或部门协调解决,不得迟滞不报或报喜不报忧。凡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阶段或年度任务的,要向省政府书面报告原因,提出改进和弥补措施,明确完成时限。
  (二)认真抓好省政府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省政府全体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精心组织,及时分解任务,细化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落实。
  省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部门要认真办理,按期办结,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凡会议原则通过,需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或再次报省政府领导审批的,要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抓紧进行补充完善,在会议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会议审议提出较大修改意见,需提请下次会议审议的事项或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文件的,在会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补充工作,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列入下次会议议题或审核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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