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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开展2005年十大便民利民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道路两侧和社区内适时清除暴露垃圾。
  1、工作目标
  建立市、区、街道三级并联运行网络;构建暴露垃圾治理信息平台;内环线内暴露垃圾适时清除率95%以上,彻底治理垃圾暴露顽症,做到垃圾暴露频次低于0.5处/k㎡.月,污染面积低于5㎡/k㎡.月。
  其他区域暴露垃圾得到基本控制,暴露垃圾适时清除率达到80%以上,做到垃圾暴露频次低于1.5处/k㎡.月,污染面积低于15㎡/k㎡.月。
  2、具体措施
  建立责任对接机制、并联运行机制、适时清除治理机制、代为清除紧逼机制、暴露垃圾治理评价机制、信息公开与分层发布机制。
  (六)城市2500条(段)中小道路普遍提高保洁标准。
  1、工作目标
  中心城区2500条(段)中小(三、四级)道路提高保洁标准,提高机扫率、普及道路及人行道冲洗,达到一、二级道路保洁质量要求。(各区中小道路应达标数如表1)
  2、具体要求
  (1)增加保洁班次,加强巡回保洁力量;提高道路机扫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三天至少冲洗一次,对人行道的冲洗以不妨碍周边居民、商店为主,商业街、休闲人流大的人行道二天至少冲洗一次。
  (2)道路提高保洁标准,达到无垃圾、无灰尘、路面见本色;消除道路两侧暴露垃圾。
  (3)机扫、冲洗作业时间应避让市民上下班高峰等交通拥堵时段;当日最低温度在3℃以下时,早晚冲洗应暂停并作相应调整。
  (七)城市化区域内500㎡以上公共广场卫生洁净。
  1、工作目标
  提高公共广场冲洗频率与冲洗率,开展“人行道、公共广场席地而坐洁净活动”,激励社会单位参与人行道、公共广场冲洗。(各区应达标面积如表1)
  2、具体要求:
  (1)12个中心城区500㎡以上公共广场进行冲洗,设定每周至少冲洗三次,冲洗率达60%以上;设定每周至少冲洗一次,冲洗率达95%,当日最低温度在3℃以下时不宜冲洗。
  (2)开展3平方公里“人行道、公共广场席地而坐洁净活动”,实施道路新型保洁法的人行道、500㎡以上公共广场采取吸扫、喷洒洁剂、磨洗、冲洗、吸干、循环拣扫及擦洗等组合保洁法,设定磨洗、喷洒洁剂频率为每周一次,擦洗频率为每周三次,冲洗频率为每天至少一次,并辅以机扫与巡回保洁,逐步满足席地而坐洁净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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