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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开展2005年十大便民利民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开展2005年十大便民利民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2005年是上海市容环卫行业继续开展十大便民利民工作的第二年,我们要以“党在心中、情系群众、跨前一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贴近市民、让市民真正得到方便和实惠为原则,做到实施有计划、推进有措施、资金有保障,努力为市民营造一个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现就2005年十大便民利民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主题。人人参与洁净社区,共同打造我们家园。各区(县)应根据活动主题结合本区实际,落实工作计划和相关的工作指标。
  二、组织落实。十大便民利民工作由市局环卫管理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废管理、保洁处、水管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内容的具体实施推进和检查考核;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组织和推进工作。
  三、资金保障。以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街道(镇)为主,市局通过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适度予以补贴。同时,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应符合市局规定的标准或倡导的技术。
  四、进度安排。
  1、动员、方案编制阶段(2~3月)
  市局在2005年2月9日召开落实十大便民利民措施动员大会后,部署相关工作,编制实施方案。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推进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于4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局环卫管理处。
  2、全面启动阶段(4~6月)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按计划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同时,局环卫管理处与三个事业处成立推进工作指导小组,选择4-5个区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工作,为面上落实推进打好基础。各相关项目应完成计划的50%以上。
  3、推进落实阶段(7~8月)。
  市局将根据各个项目和活动的推进情况,如推行新颖的社区保洁模式、暴露垃圾整治、环卫公共设施速改等,有重点的召开现场交流会,总结经验,适时予以推广。
  4、巩固提高阶段(9~10月)。
  继续加快推进落实各个项目,加强管理、健全相应有效的监督机制,全面完成十大便民利民措施的目标要求。各相关项目应完成计划的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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