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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产业发展纲要》(2004-2010年)的通知

  我省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旅游资源在全国均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为林业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现有森林面积1234.2万公顷、蓄积15.8亿立方米,分列全国第3位和第2位。我省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优越,适宜木质原料林、竹林、经济林发展,油桐、油樟、核桃、竹笋、中药材等林产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我省有高等植物1万余种,陆生脊椎动物1100多种,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潜力较大。我省现有自然保护区108个、森林公园84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38个,类型各异、景观独特的生态旅游资源在数量上或质量上均居全国前列。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出台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为我省吸收各种投资主体参与林业产业开发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社会各界和一大批有识之士从中看到了无限商机,投资林业建设的热情高涨。我国加入WTO,能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种资本,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林业对外开放格局,有利于林业产业加快融入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资本市场,有利于引进国外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企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更有效地提升林业产业的整体水平。
  二、林业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决定》,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生态建设优先的前提下,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思路合理利用森林资源。面向市场需求,依靠科技进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创新产业运行机制,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加快“绿川富民建小康”进程。
  (二)基本原则。
  1.整体性原则。林业生态建设是林业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产业发展是生态建设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有力支撑。从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和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战略的全局中把握林业产业发展方向,使整个林业产业在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和工作重点上同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保持一致,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2.优势性原则。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调整优化区域布局,突出产业发展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挖掘、拓展新的优势,发展适合当地条件的特色林产业。
  3.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产业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吸引国内外资金,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加快林业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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