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提高领导“三农”工作的能力
28、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三农”工作,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实际行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重中之重”的要求落实到领导决策、发展规划、财政投入、工作部署和政绩考核之中,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放到国民经济全局中统筹安排。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社会都要支持农业,了解农村,关心农民,促进全省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9、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建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要把加强农村党的建设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保证,在深入开展“五个好”村党支部、“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特区)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关心农村基层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增强他们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政策、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本领,提高他们实行民主管理、坚持依法办事、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稳定的能力,使广大基层干部真正成为农民的贴心人,组织农民创造幸福生活的带头人。
30、大力营造农村和谐社会的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为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心系群众,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正确分析和妥善处理好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及时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学在农家,富在农家,美在农家,乐在农家”活动,努力繁荣农村文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用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推进农村法制建设,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全省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信心,奋力开拓,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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