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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实施意见

  六、努力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19、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按照《贵州省2004—2010年农民工培训规划》,把加强培训作为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的重大措施来抓。结合农业结构调整、生态畜牧业发展、特色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依托和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合理安排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各级农广校、职业院校、农村党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要积极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农村中学要增加农业实用技术教学内容。进一步搞好农民的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鼓励中介机构、用工单位对农民工进行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省将增加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各地也要相应增加投入。加强培训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禁截留、挪用培训经费。采取补助食宿费用等方式,广泛动员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农民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加快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规定,确保投入到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创造条件,争取到2007年基本实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政策,对他们免收书本费、免收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加快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步伐,搞好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继续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切实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加强地方病的防治工作,推动改水改厕等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加大农村文化建设项目实施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巩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切实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水平,继续抓好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工作。
  21、切实推进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继续降低出生人口数量,努力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加快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工作,加强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扩建规范的县计生服务站10个,建设规范的中心乡镇计生服务站27个,规范改扩建乡镇计生服务站30个。结合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大力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物资、培训等方面,对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和计生贫困户给予重点扶持。进一步完善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
  七、扎实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2、着力帮助贫困群众解决“三个基本”问题。省级财政今年直接安排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从去年的3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各级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对扶贫开发的投入。贫困地区要切实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解决“三个基本”问题。继续落实100个一类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各项扶持政策,着力抓好1100个一类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切实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和产业化龙头企业扶贫等重点工作。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扶贫联系点制度,做好与深圳、宁波、青岛、大连4个对口帮扶城市的对接工作。在搞好扶贫开发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经济强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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