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在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通过土地整理、提高中低产田土肥力和综合生产能力来实现占补平衡的新路子。搞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引导农户和农村集约用地。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坚决禁止违背农民意愿,用行政手段推行土地转包、土地集中和租赁经营的做法,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纠纷。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严格界定土地征收范围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其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9、加大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力争开工建设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新上一批“滋黔工程”骨干项目,分期分批治理病险水库。在省财政新增的专项建设补助资金中安排78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三小”水利设施建设,力争实现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万亩以上。继续实施“渴望工程”和“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农村25万户、112.5万人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搞好“坡改梯”建设,配套建设4万口小水池,增强抗旱保苗能力。
搞好“沃土工程”建设,以加厚土层、提高肥力为重点,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加大土壤肥力调查与监测工作力度,尽快建立全省耕地质量动态监测预警系统。抓好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洼地排涝工程。省财政将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粮食主产区和优势农产品产区为重点,加大中低产田土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和整治力度,将20%的土地出让金列为专项资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土地整治。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引导农民采取投工投劳的方式参与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10、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适用技术推广。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适用技术推广。加强农科教结合,增加对农业科研单位的投入和支持。对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进行联合攻关,对伏旱、秋风、冰雹、重大病虫害等对我省农业生产危害较大的自然灾害进行研究,研发有效抗御灾害的作物品种和耕作方法。进一步加大农业适用技术推广力度,重点推广水稻旱育稀植、玉米育苗移栽、双低油菜免耕栽培、脱毒马铃薯高产栽培、平衡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优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农业信息技术应用、农作物及畜禽水产标准化生产示范等一批成套农业适用技术,提高技术到位率和推广覆盖率。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基层农业技术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功能。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予以支持。将一般性技术推广和经营性服务分离出去,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积极培育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大力扶持科技示范户,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快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做到技术人员到户、良种良法到田、技术要领到人。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机制和新办法,对农技推广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鼓励各类农技推广组织、人员及有关企业公平参与申报,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1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在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生态建设的同时,进一步采取综合措施,解决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和造林管护问题,巩固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成果。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扩散和蔓延。搞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认真总结和完善石漠化治理经验,在以县为单位搞好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全省石漠化治理总体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启动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进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改善石漠化地区的生态状况。加快“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在省财政今年新增的专项建设补助资金中安排1亿元支持沼气建设,完成20万口农村沼气池建设任务。继续推进生态恢复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抓好重点地区生态恢复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和对受灾群众的补偿机制。认真执行畜产品、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控制规模化养殖污染源,搞好污物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