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4、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从2005年起,在国家明确的减税幅度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免征农业税。各地因免除农业税而减少的财政收入,由中央的转移支付和省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予以补助。各级财政部门要搞好测算,组织和拨付好资金,使中央和省的优惠政策尽快落到实处。配套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三项改革。认真研究、科学界定基层政府职能,合理设置乡镇机构,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今后5年,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稳妥推进建制村整合。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优化学校布局,提高教师素质,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理顺县、乡财政体制,加大乡、村债权债务清理力度,确保乡、村机构正常运转。
5、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行之有效的政策不变,已经给农民的实惠不减,支农力度还要不断加大。省财政今年新安排3亿元专项建设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公路、“三小”水利、农村沼气、农村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建设。进一步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和品种,增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扶贫开发、农业适用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经营、生态畜牧业发展、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村劳动力培训、农产品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投入。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争取资金早落实。
6、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各级财政要确保农业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切实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放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采取贴息、补助等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开发农业和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逐步降低贫困地区涉农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配套比例。各地不得采取加重农民负担的方式进行资金配套。继续加大农业资金投入的整合力度,鼓励以县为单位,通过规划引导、统筹安排、明确职责、项目带动等方式整合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国家投资和补助的乡村建设项目,要实行公示制度,通过招投标、资金跟踪监督和项目后评估等办法,管好用好支农资金,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效益。
三、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7、千方百计确保粮食稳定增长。保持粮食稳定增长,增强农村人口粮食自给能力是我省“三农”工作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发展后劲的基础。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走内涵扩大再生产的路子,充分发挥政策和科技的作用,进一步挖掘耕地潜力,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5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50万吨左右。以农业高产示范工程为载体,提高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粮食品种普及率和农业适用技术普及率,确保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播种面积分别达到950万亩以上。努力增加夏粮种植面积,提高复种指数。把马铃薯种植作为挖掘我省粮食增产潜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力争种植面积达到800万亩,其中脱毒马铃薯占50%以上。认真落实中央对我省17个产粮大县给予奖励和补助的政策,继续对32个种植条件较好的县实施杂交水稻良种补贴,对杂交玉米、脱毒马铃薯也要进行引导性补贴。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有条件的地方,要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继续支持以粮食为主的加工业,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