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成“长江上游旅游中心”的功能目标。展望2020年,力争入境旅游者达到200万人次、国内旅游者达到2亿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比2010年再翻一番,最终实现“长江上游旅游中心”的奋斗目标。
六、建设标准
(一)开发建设对象。具有明显的旅游资源优势和市场吸引力,原则上以国家级以上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街区,以及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AAA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等重要旅游载体为主,兼顾成长性好的特色旅游资源开发。
(二)旅游景区建设。符合经正式批准的旅游规划要求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建设国家标准,具备完善的旅游接待服务功能、丰富的旅游文化内涵和良好的旅游环境氛围。
(三)基础配套建设。旅游交通安全舒适、进出便捷、不同交通方式衔接协调、线路布局合理,住宿购物、美食娱乐、邮政通信、信息查询系统等配套设施完备。
(四)旅游城镇建设。符合国家旅游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修订本)共20个大项的基本创建标准和检查内容,总体得分达600分以上。
(五)旅游管理建设。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适应旅游发展需要,在资源开发、建设经营、环境保护、市场秩序、从业人员、安全卫生等方面,符合有关法规、标准所规定的要求。
七、总体布局
按照我市“点—线—圈”型旅游发展格局,开发建设“十大旅游精品系列工程”的总体布局是:
(一)主城一点——强化都市旅游。依托重庆主城,重点强化以“山城夜景”为品牌的现代都市风貌揽胜、以“红岩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旅游和以“抗战风云”为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旅游。
(二)三江沿线——突出游船旅游。依托长江、乌江和嘉陵江水道,重点突出传统的“长江三峡”、新兴的“乌江画廊”和潜在的“秀丽嘉陵”3条内河游船观光旅游线,并沿支流和陆路交通线向两侧腹地延伸开发。
(三)市郊一圈——主推特色旅游。重点推出环主城近郊温泉湖泊休闲度假带、西部大足石刻群、北部合川钓鱼城、东部武隆地质公园、南部渝南山林的“一环四区”市郊特色旅游。
(四)周边合作——发展跨区旅游。联动周边省区,合作开发川渝黔、渝鄂陕、渝湘黔3个“金三角”的旅游资源,共同打造跨区旅游线路。
八、产品体系及建设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