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5279.04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259.77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当年全市GDP的10.3%。直辖8年间,旅游接待人次数和旅游总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6%和20%,相当于GDP的比重比直辖前上升了5.5个百分点。旅游业成为我市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
三、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把握未来5—10年旅游发展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抢抓西部大开发、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党和国家大力倡导“红色旅游”等重大历史机遇,全面贯彻落实“五个统筹”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旅游支柱产业的战略决策和市场经济规律,突出重点,整合资源,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核心竞争力、整体形象和产业综合素质,推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
四、基本方针
(一)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自然与人文结合、经济与社会协调,以人为本,快速、全面和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产业发展宗旨。
(二)严格产品建设标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强度宣传、高水平服务、高效率管理的标准,突出重点,注重特色,打造精品,完善配套,形成规模的旅游产品开发建设方向。
(三)走创新发展道路。坚持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推进跨区域合作,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品建设为中心、改革创新为动力的旅游产业发展道路。
(四)形成大旅游格局。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市县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突出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形成大开放、大市场、大旅游、大产业的旅游产业发展格局。
五、奋斗目标
(一)两个“明显高于”的速度目标。从现在起到2020年,旅游经济的增长要明显高于全市经济增长速度和全国旅游业发展的平均水平,保持年均增长两位数以上的增长速度。
(二)建成“支柱产业”的产业目标。到2007年,实现全市旅游接待人次和旅游总收入比2002年翻一番,即接待入境旅游者80万人次、国内旅游者8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400亿元人民币,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市新的支柱产业。
(三)建成“中国旅游强市”的地位目标。到2010年,力争入境旅游者突破100万人次、国内旅游者超过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600亿元人民币以上,使重庆成为国内外知名的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跻身“中国旅游强市”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