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
省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5]7号 2005年2月2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2005年1月29日第十八次省长工作情况通报会议研究确定,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如下:
  张左己 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省财政厅、审计厅、编办。
  栗战书 常务副省长主管省政府日常工作。
  协助省长管省财政厅、审计厅、编办。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国资委、监察厅、人事厅、统计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法制办、参事室、文史馆、档案局、发展研究中心、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行政学院。负责基本建设大项目推进和江北省行政中心建设规划工作。
  联系省人大、省军区、驻哈部队。
  王东华 副省长主管社会保障和稳定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民政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劳动就业局、信访办、民委(宗教局)、武警总队、交警总队、监狱局(劳教局)、边防总队、消防局、警卫局。
  联系省残联、老龄委、法学会、总工会、团省委、妇联。
  申立国 副省长主管农业和农村工作。
  分管省农委、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粮食局、农垦总局、供销合作社、畜牧局、农科院、农业发展银行、气象局、地勘局、农业开发办、扶贫办、中国储备粮食管理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责防汛抗旱工作。
  联系省政协、民主党派。
  刘学良 副省长主管科技、城市建设管理和生态省建设工作。
  分管省科技厅、建设厅、林业厅、森工总局、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省人防办、环保局、测绘局、地震局、旅游局、知识产权局、科学院、地志办、森警总队。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联系省社联、科协、社科院、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同学会。
  王利民 副省长主管商务、外事和金融工作。
  分管省商务厅、外办、金融办、工商局、招商局、新闻办(外宣办)、贸促会、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哈尔滨海关、黑龙江银监局、黑龙江证监局、黑龙江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哈尔滨金融监管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哈尔滨代表处、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省信用合作协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