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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下发《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下发《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餐厨垃圾处理管理由市、区两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为规范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实施方案》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
                           二00五年四月五日

  附: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实施方案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为切实有效地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及管理的实际,特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垃圾管理网络;实现厨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的规范收运;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各区厨余垃圾实现妥善处置;建设高标准的废弃食用油脂处置设施,实现集约化处置,杜绝废弃食用油脂进入食品链的可能。
  二、工作任务
  1、完善管理网络
  在已经建立的厨余垃圾管理网络的基础上,将废弃食用油脂纳入管理范畴,完善市、区、街道(镇)餐厨垃圾管理网络。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全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包括组织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招投标和监管,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协同实施《办法》等。具体管理工作由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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