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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察)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0五年二月十六日

上海市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严肃处理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指示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从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出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总的思路是:贯彻一部法规、突出两大重点、夯实三大基础、强化四项工作。即全面宣传贯彻《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以积极探索危险化学品监管新模式、全面提高小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把握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权;以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系统化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支撑保障体系;以强化专项整治、综合协调、社区监管、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总的目标是:坚决守住不发生特大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不突破国务院确定的生产安全控制指标两大底线,力争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04年下降2个百分点,为加快建立本市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打下扎实基础。具体工作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一)继续实施并深化安全生产责任签约考核制度。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结合各区县、各系统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实际和2004年度考核指标的实施情况,制订更趋合理的生产安全考核指标。市政府将继续开展同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签约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纳入行政监察范围,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不突破2005年度本市生产安全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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