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若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5]2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全面完成省政府2005年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意见,现将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若干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浙委办〔2005〕15号文件有关内容),分解落实给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
一、吕祖善省长负责的重点工作
(一)按照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要求,根据省委关于我省“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研究“十一五”时期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我省“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全面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模式,提高经济竞争能力,确保社会快速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思路和举措。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牵头,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参与。
(二)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在不断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推行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和机制建设,抓紧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落实应急措施,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参与。
(三)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加大对社会保障、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投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立项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重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政府投资资金的财政财务管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四)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努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突出抓好十个方面的实事;继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完善和落实面向社会的各项服务制度,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加强督查和绩效考核,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参与。
以上重点工作协调人为省政府秘书长冯顺桥。
二、章猛进常务副省长负责的重点工作
(一)切实做好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积极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强禁毒、禁赌工作,遏制重大刑事案件发案率上升势头,努力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机制,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宣传贯彻
信访条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提高信访工作实效,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