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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7.制定出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指导区县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农委李进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8.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扩大农民受益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牵头领导:牛有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协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农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9.继续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2005年确保完成2%,以后每年递增1%,最终达到8%。积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制定北京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同时明确单位缴费在税前列支的比例。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0.以来京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非公企业及事业单位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各项基金征缴率在95%以上。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1.建立规范的城市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强化动态管理,保障低保人员基本生活。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劳动保障局、市统计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2.全面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资助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当地合作医疗。继续实施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计划,扩大城市住房救助范围。不断完善专项救助制度,切实发挥综合解困效应。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教委、市建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3.研究城镇供热救助办法。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协办单位:市国资委、市建委、市劳动保障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4.建立应急救助机制,依据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变化情况,适时采取临时补贴等应急措施,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努力缓解低保家庭以及高于低保标准的低收入家庭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特殊性困难。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5.做好山区低收入群体增收的动态监测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扶持和帮助。
  牵头领导:牛有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李进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6.以确保市民生命安全为切入点,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原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法规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加快危旧房改造步伐。重点做好旧城区解危排险工作,解决8000户居民的居住安全隐患问题。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刘永富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市政管委、市国土局、市文物局、城八区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7.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编制《北京旧城规划》,保护古都风貌,疏散旧城过度密集的人口。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刘永富、市规划委陈刚、市文物局梅宁华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8.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6个历史文化保护区试点项目。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刘永富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市政管委、市国土局、市文物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9.竣工2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抓好廉租房建设和筹集工作,优先满足危旧房改造和国有企业腾退集体土地过程中职工的住房需要。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刘永富
  协办单位: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90.严格执行拆迁程序和政策,依法文明拆迁。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刘永富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91.围绕直接关系群众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督办落实好2005年55件重要实事。
  牵头领导:刘晓晨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2005年55件重要实事涉及单位及负责人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八、首都安全和稳定
  192.认真清查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排查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短期内确实难以解决的隐患,要严防死守,加快整治。
  牵头领导:陆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周毓秋
  协办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9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领导:陆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周毓秋
  协办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94.建立首都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将全市21家大型批发市场、57家大型商场和连锁超市、59家学生营养餐送餐企业、500家餐饮企业、250家食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19家屠宰企业、94家零售批发市场以及17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纳入监控系统,及时向社会提供安全食品信息。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监测与监督抽查体系,全年完成对1.5万个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样本的抽查检测任务。每月发布抽检结果公告,对不合格食品予以下架和退市。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协办单位:北京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95.加大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监测力度,市场抽验1.4万件;完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二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报告制度,建立150家药品生产企业不良反应监测网;对60家医疗机构使用抗病毒类药物及植入类重点医疗器械实施不良反应监测,确保药械安全。
  牵头领导:陆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药品监督局冯国安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
  196.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重点商品检测结果,积极引导安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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