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市编办李超钢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1.加强社区建设,完善公民参与机制,增强社区民主自治功能。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
协办单位:北京市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2.积极培育社区服务组织,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的作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3.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探索正确处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关系的有效措施。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市建委刘永富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4.进一步完善行政投诉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翟鸿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监察局张厚崑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5.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布制度,拓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由索取范围。
牵头领导:翟鸿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监察局张厚崑
协办单位:市信息办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6.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绩效考核,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制定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等相关规则,扩大网上办公试点范围,推进政府部门资源共享。
牵头领导:范伯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信息办朱炎
协办单位:市编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7.实行部门联动,狠抓政策的集成与落实,切实降低企业投资运行成本。
牵头领导:陆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李昭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8.分类研究招商引资中的遗留问题,逐项加以解决。
牵头领导:陆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李昭
协办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9.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工作部门责任制,进行完整的信用数据归集,加快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软件升级改造步伐及数据交换的时效性,提高企业信用信息的利用率,培育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办及各相关委办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0.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牵头领导:张茅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信息办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1.加强行政投诉中心的组织协调和监管作用,严厉查处违法行政行为。
牵头领导:翟鸿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监察局张厚崑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2.以打击盗版和商标、专利侵权为重点,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新闻出版局孙向东、市知识产权局刘东威
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六、社会事业和精神文明
123.认真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完善优化首都人才发展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创新人才资源开发机制,加强以高层次人才队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
牵头领导:翟鸿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事局辛铁樑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4.优先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完成100所中小学布局调整,为500所中小学配备体育设施。
牵头领导:范伯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5.推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全部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牵头领导:范伯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中小学校长培训,达到所有拟任新任干部一律持证上岗;实施京郊农村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提高农村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发展能力。
牵头领导:范伯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7.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力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重点支持50个紧缺专业和50个农村远程教育示范站点建设。
牵头领导:范伯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8.充分发挥中央在京高等教育资源优势,调整市属高校发展定位,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组织并实施市属市管高校专业结构调整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牵头领导:范伯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9.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制定《北京民办高等教育分级评估指标体系》,对《
民办教育促进法》北京市实施办法进行立法调研。
牵头领导:范伯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30.加大教育乱收费治理力度,制定《违规收费责任追究办法》,在各校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开展秋季专项检查。认真搞好校园安全和周边环境整顿,城镇地区中小学重点部位安装红外报警设备。
牵头领导:范伯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3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机制,对通过“新型产学研”、“以大带小”、“以用定研”等新型模式实现的成果转化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为已被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落实财政专项资金2亿元。积极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以企业为核心安排市科技重大项目20项,并帮助1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科技部创新基金支持1亿元。
牵头领导:范伯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马林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32.完善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用地、人才等政策,继续开展北京市技术创新条例调研和草案制定工作,研究制定实施“引擎行动”的科技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牵头领导:范伯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马林、市知识产权局刘东威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