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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五、加强领导,切实改善繁荣发展湖南哲学社会科学的保障条件
  13.成立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由省委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省委宣传部部长、省政府分管科教文卫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市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14.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管理部门、研究单位和教学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把那些坚信马克思主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熟悉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15.积极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改革。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要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的导向作用,统筹安排不同部门立项的课题,防止交叉立项和低水平重复。要按照公正、透明、竞争的原则,改革规划项目的评审制度。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体制改革,优化哲学社会科学资源配置,明确主攻方向。高等院校要充分发挥学科相对齐全和基础理论研究力量雄厚的优势,侧重于基础理论研究;党校要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建理论研究的优势,侧重于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研究;省社会科学院要充分发挥特色学科和区域研究优势,以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侧重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战略问题研究,同时在一些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领域,开展相关的基础理论研究;社科联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团结哲学社会科学界各路理论研究力量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服务和联络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加强学会管理,扩大学术交流,组织社科评奖,推进社科普及与咨询;其他研究机构要根据自身优势,扬长避短,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要以重点学科、重大项目为依托,促进各部门、各学科之间的协同攻关。
  16.建立和完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成果评价要注重原创性,注重实际价值,推动理论创新,推动理论与实际结合。要进一步完善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制度。
  17.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投入。要根据当地财力和事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现有社会科学发展专项资金,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增加省社科基金项目资助力度,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奖励力度,增加对重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经费投入。要拓宽哲学社会科学经费投入渠道,逐步建立多渠道的投入机制。要把哲学社会科学咨询业、中介业、市场调查业等作为政府重点扶持的文化产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与其他文化企业同等的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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