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立法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石政发[200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5年立法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二00五年二月五日
2005年立法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要求,结合市政府关于法制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就2005年立法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2件
(一)《人民警察巡察条例》起草部门:市公安局
(二)《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修改)起草部门:市房管局
二、市政府拟制定的规章10件
(一)《集中供热管理办法》(04年结转)起草部门:市发改委
(二)《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04年结转)起草部门:市体育局
(三)《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发改委
(四)《公园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园林局
(五)《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药监局
(六)《房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房管局
(七)《停车场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交管局
(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交管局
(九)《两站广场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城管局
(十)《城市广场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园林局
三、市政府拟修改的规章7件
(一)《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起草部门:市园林局
(二)《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起草部门:市规划局
(三)《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交通局
(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实施办法》起草部门:市公安局
(五)《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公安局
(六)《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起草部门:市建设局
(七)《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起草部门:市社科联
四、市政府立法调研项目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