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营造社会氛围。每年围绕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确立的主题,积极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同时,大力开展经常性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水平,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偏见。
四、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
(一)重视儿童和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和干预。卫生和教育部门要联合开展对学校教师、班主任、校医等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高早期发现儿童和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依靠学校现有工作队伍和网络,在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针对不同年龄儿童和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包括技能训练)与咨询服务,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心理指导和帮助。
(二)加强妇女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的研究和干预。维护有精神疾病和不良心理行为问题妇女的权益,加强妇女孕产期心理健康保健和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及处理工作,降低其产前、产后不良心理反应发生率;做好妇女更年期心理健康咨询和指导工作。加强农村妇女心理行为问题的多学科研究,开展针对农村妇女的心理健康咨询和危机干预服务,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农村妇女精神疾病患病率。
(三)开展老年心理健康宣传和精神疾病干预。利用现有精神卫生资源,建立老年性痴呆干预网络,普及老年性痴呆和抑郁等精神疾病的预防知识,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活动并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帮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四)加强救灾工作中的精神卫生救援。加快制定灾后精神卫生救援预案,在组织、人员和措施上提供保证,降低灾后精神疾病患病率。以安徽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为主,成立全省联网的重大灾难后人群心理危机干预小组,积极开展重大灾后受灾人群心理干预和心理应激救援工作,评估受灾人群的精神卫生需求,确定灾后心理卫生干预的重点人群,提供电话咨询、门诊治疗等危机干预服务。
(五)开展职业人群和被监管人群的精神卫生工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职业人群的具体情况制订适宜计划,疏导和缓解职工因工作、家庭生活等带来的压力。各地要把被监管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纳入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加强对公安机关监管民警,监狱、劳教部门民警和医护人员的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根据被监管人员精神卫生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被监管人员开展心理治疗和心理矫正工作。
五、加强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