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服务类
1、翻译服务
2、电脑打字、录入、校对、打印服务
3、电脑排板、装订服务
4、复印、传真、电话服务
5、名片印制、刻章服务
6、电脑喷绘、晒图服务
(二)便民服务类
1、家庭服务
2、托儿所
3、婚姻服务
4、理发与美发保健服务
5、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社
6、临时看护服务
7、自行车存放服务
8、修鞋、拉索,配钥匙,擦鞋服务
9、自行车、照相机、钟表修理
10、小型便民商杂店
(三)各类中介服务性机构
二、实行禁办告知制度的项目名录
(一)在居民居住区禁止开办产生噪声、振动的项目:
1、露天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
2、空车配货场点
3、加工场点
4、废品收购站
(二)在居民楼内禁止开办产生噪声、振动的项目:
1、机动车修配厂;
2、印刷厂;
3、加工厂;
4、歌舞厅;
5、酒吧。
三、实行环评告知制度的项目
对属于环保承诺告知和禁办告知项目以外,有噪声、振动、烟尘、废水、辐射等排放,需要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监测验收的项目:
1、粮食及饲料加工
2、植物油加工
3、屠宰
4、肉禽类加工
5、蛋品加工
6、乳制品加工
7、方便食品
8、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
9、果菜汁类及其它软饮料制造
10、服装制造
11、鞋业制造
12、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
13、印刷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磁材料制品
14、建材、门窗、铁艺加工和机械半成品加工、组装
15、电子配件组装
16、仓储
17、批发、零售市场
18、餐饮
19、汽车维修,洗染,沐浴业,加油、加气站
20、彩扩点及其它社区服务设施
21、娱乐服务
22、音乐厅
23、医院
24、疗养院
25、专科防治所(站)
26、卫生站(所)
27、胶片洗印
附件3:
环保告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