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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
(渝办发[2005]7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3号)精神,高质量地完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我市定于2006—2007年与全国同步开展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以便准确掌握我市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及生活状况,为我市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法规、政策提供依据。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此项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抽调精干力量,落实工作人员,并将残疾人抽样调查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市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搞好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任务。

                          二00五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重庆市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光国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项玉章 市政府市长助理
      夏祖相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光华 市残联理事长
      段泽勇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永武 市民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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