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建设控制线确定两区域土地用途,禁止在前海地区新建、改建、扩建与该区域物流功能定位不符的商业或用于居住的房地产项目;严格控制在前海地区以外、西部区域物流中心港口码头通道两侧50米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地产项目。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市国土房产局配合。
(3)为减轻前海地区土地开发、工程建设活动扬尘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并监督落实;为掌握该区域扬尘污染程度和考察管理效果,对该区域开展扬尘监测工作,每季度公布一次结果。2005年上半年完成管理措施的制定。土地开发的管理措施由市工务署负责,工程建设的管理措施由市建设局负责,扬尘监测由市环保局负责。
(4)为有效降低前海地区西部区域性物流中心工程对周围区域的环境影响,在前海地区内建设调和型生态系统,在前海地区与周围区域建设控制线两侧建设人工绿地生态系统。2005年底完成生态系统的建设规划,启动人工绿地生态系统的建设。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规划局负责。
(5)为降低货柜车道路通行所产生的交通噪声,制定合理的车辆分流方案与道路通行管制措施,并监督实施;在货柜车流量较大、对周围居民产生较大影响的道路上,采取有效的降低噪声措施。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规划局负责,市环保局、交通局配合。
2.通过功能调整与改造,提升南油、蛇口和清水河等区域整体环境质量。
(1)制定南油、蛇口、清水河等旧工业区和市政设施相对集中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与分步实施方案。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市城管局、环保局配合。
(2)在南油、蛇口、清水河等区域,严格控制污染项目和市政设施项目;在现有工业企业和市政设施项目逐步搬迁与改造前,严格控制商业和用于居住的房地产项目的建设。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局、环保局负责,市国土房产局配合。
(3)全面提升南油地区印染产业发展水平,逐步解决印染企业的产业升级与环境污染问题。此项工作由市贸工局、科技信息局、环保局负责。
(4)全面提高城区改造与环境建设水平。在对现有工业企业和市政设施项目搬迁与改造时,不断提高公共活动空间与公共绿地面积。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局、城管局负责。
(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清洁生产。
为在地域狭小、自然资源匮乏、环境承载力弱、经济和人口总量大的不利条件下,走出一条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我市需要不断加大产业结构优化与清洁生产审核力度,以建立循环型的经济社会。
1.将调整经济结构与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产业。研究制定符合市场利益导向原则的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优惠体系,进一步鼓励和吸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在我市发展壮大。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为责任单位,税务局配合。
2.将产业发展布局与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水平有机结合起来。用高新技术改造印染、电镀等传统产业,实施印染、电镀等生态园区的规划与建设。积极探索和采用自动化程度高、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发挥产业集聚、工业入园的规模效应,提高资源综合利用与循环使用水平,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实现重污染行业的有序发展、集中控制、统一监管,2005年动工建设深圳市西部电镀工业基地。工业园区的规划、选址工作由市规划局、环保局负责,市贸工局配合;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工作由市政府统一协调,市贸工局、环保局负责;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的科研开发与技术选型由市科技信息局、贸工局、环保局负责。
3.将清洁生产纳入到市、区政府各部门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中,引导企业逐步将清洁生产纳入到日常经营战略之中,自觉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科技信息局、环保局负责。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示范点的创建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推进工作。在2005年完成20家具有代表性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2005年实施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贸工局、科技信息局配合。
4.淘汰、关停落后生产设备、工艺,有效治理结构性污染。对“十五小”和“新五小”生产企业依法实施关停;对生产设备简陋、污染严重、治理无望,又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工业企业,实施逐步关停并转迁。2005年上半年完成关停并转迁时间表和具体措施的制定,2006年底完成关停并转迁。此项工作由市贸工局负责,市环保局、各区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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