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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7、大力整治城市环境。以建设“环境深圳”、“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继续实施“净畅宁工程”和“梳理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构筑城市最基本的生态框架,有效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切实将环境保护引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评估中。下大力气加强空气污染控制和水源保护工作。花大本钱治理河流污染,重点治理深圳河、观澜河、石岩河、龙岗河、坪山河、深圳水库排洪河、福田河、大沙河等河流污染。加快全市地下排污管网建设,兴建一批污水处理厂,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源保护林建设工作。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提高垃圾综合利用率和无害处理率。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治理好汽车尾气污染和电力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噪音污染,加强机动车、施工工地、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控制,严格控制大型货车行驶路段和速度。合理利用水资源,完善开采地下水计划,严格控制取用地下水的数量,逐步提高地下水水位。提高公民水资源忧患意识,推广使用节水器具,调动全社会节约用水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加强山体裸露和水土流失治理,重点解决安托山片区(含深欧、深云石场)、留仙洞片区、布吉水径片区、东信石场等采石取土严重影响市民生活环境和城市景观的问题,继续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和海岸线自然景观保护,切实改善整体环境质量。继续推进全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环卫管理网络;继续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特别是新公园的筹建工作,优化城市生态质量;加强城市灯光环境建设,营造城市优美的第二轮廓线。
  28、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坚决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和全市清查违法建筑违法用地暨城中村改造动员大会精神,加大违法建筑违法用地清查、查处力度,采取法律的、经济的、政策的、行政的、组织的等多种合法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执法,坚决遏制新违法建筑出现,积极为城中村改造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城中村改造综合研究与专题调研,编制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制定好实施细则、技术规范和检查监督办法,形成相关配套政策,切实规范和引导城中村改造,确保成熟一个改造一个,改造一个成功一个,努力将“城中村”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社区服务齐全、管理良好的现代化文明社区。进一步明确市、区及各职能部门事权,加强协调,提高办事效率。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29、加强人口调控和管理。从实际出发,以政策为支撑,用制度作保证,制定科学的人口战略和人口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口总量,调整优化人口结构,加强人口管理,提高人口素质,努力营造规模适度、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布局均衡的城市人口环境,使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重点是在摸清深圳人口现状和城市实际承载力的基础上,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从人口流动、证件管理、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外来工子女教育等关键环节入手,尽快制定、实施加强和改善人口管理的“1+5”文件(一个意见、五个办法),使人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
  30、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探索和完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新体制、新途径、新措施。根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一府两院、政协及各人民团体的关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议事程序,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构成。依法做好人大的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更好地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拓宽工作思路,加强与所代表群体的联系,充分发挥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
  31、继续推进依法治市。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决策紧密结合,与解决深圳面临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通过立法,促进一系列影响深圳发展的突出问题的合理解决。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的各种制度和程序,坚持权利和义务、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原则,防止滥用权力,进一步克服部门利益倾向,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继续探索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新途径,扩大社会的广泛参与,更好地反映民意、体现民志、集中民智,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市政府具体实施意见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全市行政系统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执法机关行使执法权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坚决纠正、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从制约司法公正、影响司法权威的关键环节入手,切实解决有损司法权威的主要问题。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普法工作,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各级党员干部尤其要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使党的一切活动都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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