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业考试科目:根据《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试行稿)》的要求,学业考试由学科考试和等级考试组成。学科考试项目有:思想政治(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科学、生命科学、社会、体育与健身。等级考试项目有:信息科技、劳动技术、英语口语、理化实验操作技能,其中劳动技术、信息科技采用日常过程性评价与阶段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学业考试在课程内容结束后统一组织,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学科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各区县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体育与健身考试办法另行制订;其余的学业考试由市教委教研室组织统一命题,各区县(或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要求同一时间)。
(二)2005年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科目、考试时间和计分办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5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5]7号)实施。试验二期课改《物理》、《化学》新教材的学校,其试卷与面上试卷实行一卷分叉。
五、命题要求
命题要体现学科特点,着眼于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核,要突出重点,注意覆盖面,各科内容覆盖面原则上不低于80%,要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要符合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实际,贴近社会实际,有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试卷结构应简洁、合理,题量要适度。要根据学科特点处理好客观题与主观题的比例。命题的难易程度控制在1:1:8左右。
(一)语文学科
语文卷采用闭卷笔测形式,总分120分。考试内容包括文言文阅读、现代文阅读和写作三部分。文言文阅读约为30分,课内篇目阅读约占20分左右(含分叉部分),课外阅读约占10分左右。现代文阅读材料取自课外,约为40分;写作为50分,要求写600字左右的文章。
(二)数学学科
数学卷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总分120分,数学代数与几何部分分值比例约为6:4。题型包括填空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和解答题。客观题与主观题分值比约为9:11。
(三)英语学科
英语卷分笔试和听力测试两部分,总分为120分,命题仍然坚持“在考查考生基本语言知识的基础上,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的原则。试卷中考查语言知识与考查语言运用能力的试题各占35%和65%。语篇阅读的总量大体控制在1000个单词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