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重点抓好“两制”在县、乡两级的延伸工作,建立适合基层乡镇政府特点的行政执法体制和模式,夯实责任制基础,规范基层政府行为。
(四)完善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认真解决行政执法中的经费自筹自支问题,行政机关及依法授权、委托的组织的行政执法经费一律由财政保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返还。
(五)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搞好综合执法试点,支持条件成熟的市扩大相对集中处罚权的范围,指导文化、农业、卫生、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附件:全省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考核结果
省行政执法大检查协调小组
二00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
全省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考核结果
一、各市政府
优秀单位(4个)
大连市、葫芦岛市、鞍山市、本溪市
达标单位(8个)
铁岭市、沈阳市、营口市、辽阳市、朝阳市、锦州市、盘锦市、丹东市
基本达标单位(2个)
阜新市、抚顺市
二、省政府部门
先进单位(17个)
地税局、环保局、水利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厅、国税局、邮政局、审计厅、交通厅、卫生厅、建设厅、经委、劳动保障厅、财政厅、通信局、广电局
达标单位(23个)
林业厅、信息产业厅、农委、测绘局、海洋与渔业厅、保密局、民委、档案局、烟草专卖局、安全厅、教育厅、物价局、人事厅、民政厅、公安厅、质监局、人口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防办、中小企业厅、统计局、旅游局、知识产权局
基本达标单位(19个)
动物卫生监管局、司法厅、信访办、地震局、粮食局、商业厅、监狱局、科技厅、国防科工办、气象局、审计署驻沈办、煤炭局、文化厅、外经贸厅、新闻出版局、外办、体育局、农电局、煤矿安监局
未达标单位(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