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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年检制度改革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年检制度改革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5]1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的年检工作有了一些改进,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现行的年检制度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年检项目较多,程序繁琐;一些年检的实际作用不大,实际监管效果不明显;年检中伴有各种名目、各种形式的收费,增加了被检单位的经济负担;年检项目和年检程序设置随意性较大,没有严格体现依法行政等。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软环境建设,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年检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 年检制度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改革年检事项,改进年检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提高行政效率,推进制度创新,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营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
  改革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依法原则。年检项目的设置要以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行使年检权力的部门和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受理、实施年检。
  二是效能原则。从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出发,年检项目的设置要注重实效,既要有利于政府实施有效的管理,又要为被检单位提供高效的服务,减少不必要的形式和环节。
  三是责任原则。实施年检要与应承担的相关责任结合起来,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年检工作力求务实有效。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清理年检事项。进一步清理各部门现有的年检项目,依据改革的原则,对现有的年检项目进行认真审核,进行必要的削减。对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年检事项,原则上保留;年检的决定权在国务院部门或年检结果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可暂予保留;被检对象数量过少的年检项目予以取消;年检主要目的是采集被检单位基本信息的项目予以取消;年检主要目的是发现被检单位不良行为,而实际工作中从未发现或很少发现的项目予以取消;年检主要目的是确认被检单位是否继续享有相关优惠政策的项目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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