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
(川办函[2005]40号 2005年2月18日)
我省湿地资源十分丰富,在维护我省及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5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湿地与森林、海洋被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对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保障作用十分巨大,突出表现在维护水资源的循环和平衡上。在发挥巨大生态功能的同时,湿地还为人类提供粮食、肉类、鱼类、药材、能源以及多种工业原料。
我国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后,各地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逐步开展。截至2003年底,我省共建湿地自然保护区33个,面积289万公顷,很多重要的自然湿地被纳入保护范围。但是,我省湿地保护管理面临的形势还十分严峻。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对湿地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保护管理力量薄弱,很多地方大量开垦和随意侵占湿地。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把大量湿地转为建设性用地尤其是在湿地大搞水电开发,造成河流湿地断流,严重影响湿地生态功能的正常发挥。不少地方滥捕鱼类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对湿地生物资源的过度利用,影响到湿地生态系统平衡。此外,现有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和政策法规也不适应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严重影响到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迫切需要有关政府和部门加强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二、湿地保护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我省湿地保护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改善生态功能为中心,按照积极保护、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力量,制订和实施好《四川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努力实现湿地保护工作健康发展。到2010年,力争全省湿地保护区达到40个,使我省70%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得到遏制和初步扭转;基本形成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初步建立起湿地保护的管理体系、法制体系和科研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