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消费需求工作的意见
(川办发[2005]10号 2005年2月25日)
做好扩大消费需求工作,既是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省消费需求稳定增长,消费规模持续快速扩大,消费结构逐步升级,消费观念不断更新,对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消费需求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消费率低,最终消费增长慢于GDP增长,对拉动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仍然不高。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扩大消费需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方针
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着眼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调整投资和消费的关系,提高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推动消费结构的顺利升级和消费规模的持续扩大,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逐步实现我省经济增长由投资带动型向消费拉动型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方针: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消费热点、提升消费结构、完善消费政策、搞好消费服务。城乡互动,区域互动,促进全省城乡、区域消费市场协调发展。加强引导,促进即期消费,适度发展消费信贷。进一步扩大商品消费,着力培育服务消费,促进消费需求持续快速增长。
二、提高收入水平
(一)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以共同富裕为目标,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创业和自谋职业,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创造就业岗位中的作用。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全省就业工作整体规划,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高城镇就业率,努力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
(三)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进一步落实再就业政策,健全再就业政策体系。加大国有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力度,切实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就业服务补贴、主辅分离等支持再就业政策,努力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并轨,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和失业救济金,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切实帮助“4050”(女40岁、男50岁前下岗人员)等重点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扶持“三农”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确保停止征收农业税及附加的政策落实到位。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农业人口转移,做好进城务工农民的培训指导工作,以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为重点,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