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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充分发挥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宣传生态省建设的先进典型,揭露和批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四)运用市场机制,拓宽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投资渠道
  生态省建设需要大量资金,除各级财政增加投入外,必须运用市场机制,拓展投资渠道,调动各方面对生态省建设投入的积极性。
  各级政府要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
  在财政增加投入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外商投资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全面推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置付费制度,建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排污指标初始分配的有偿使用和排污指标的有偿交易。
  (五)加快科技创新,构建生态省建设的科技支撑体系
  大力推进人口、资源、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优先确定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活环境改善的重点领域,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工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清洁生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科技攻关,为生态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开展工业型生态环境建设、生活污水控制与水环境治理、滩涂湿地生物多样性建设等科技工程示范,培育和建设一批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先行试验区。
  加强科学研究、科技工程示范和重大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的衔接,积极吸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技术创新工作,提高生态省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人口、资源、环境领域的技术创新平台,全面推进公益类科研机构的体制改革,积极发展社会事业领域的科技服务业,构建适应生态省建设的科技创新体系。
  (六)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提高环境信息公开化程度
  实行政府环境行为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等激励机制,为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创造条件,推动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建立公众听证制度,让公众参与法规政策制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有计划地开展公众环境意识调查,了解公众环境意识状况,并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各种社会团体组织在生态省建设中的作用,发展壮大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引导和组织更多的公众参与生态省建设,为生态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七)扩大对外开放领域,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借鉴国际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先进经验,制定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法规政策。
  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全面开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拓宽利用外资渠道,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鼓励外商投资兴办污染防治、资源节约利用等项目,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八)统筹规划,积极开展不同层面的创建活动
  在基层广泛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清洁生产文明单位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把保护生态环境的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实到基层,夯实生态省创建工作的基础。
  继续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渗透到城乡发展的各个方面,创建更多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示范区。
  已经取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生态示范区称号的市、县,要进一步提高标准,明确目标,积极开展生态市、县建设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为生态省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推进生态省建设事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要统一思想认识,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生态省建设不断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

江苏生态省建设主要监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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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2002年基数│ 规划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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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10年│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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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发展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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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均GDP            │   元  │  14391 │ 28000│ 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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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产业占GDP比重       │   %   │   37.4 │  45│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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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民收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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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人均纯收入         │   元  │   3996 │ 8000│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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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8178 │ 16000│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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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源与环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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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产出能耗和水耗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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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GDP能耗          │ 吨标煤/万元│   1.39 │ 1.18│ 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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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GDP水耗          │ 立方米/万元│   450 │  250│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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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森林覆盖率           │   %   │  10.56 │  20│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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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土地保护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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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9.08 │  13│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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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4.24 │ 2.5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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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物种保护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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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种多样性指数         │      │   1  │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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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率       │   %   │   97 │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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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地下水超采面积比例       │   %   │   12 │  6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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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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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O2              │ 千克/万元 │  10.53 │ 4.85│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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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OD              │ 千克/万元 │  14.76 │ 6.80│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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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酸雨状况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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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降水PH值年均值         │   PH  │   5.31 │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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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酸雨频率            │   %   │   23.5 │  <3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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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    │   %   │   40 │  90│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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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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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污水处理率     │城市 │   %   │   65.9 │  80│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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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 │   %   │   33.1 │  55│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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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城镇│   %   │   20 │  4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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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城市 │   %   │   85.5 │  96│  98┃
┃率            │   │      │     │   │   ┃
┠─────────────┼───┼──────┼─────┼───┼───┨
┃             │县城 │   %   │   70.1 │  75│  80┃
┠─────────────┼───┼──────┼─────┼───┼───┨
┃             │小城镇│   %   │   20 │  65│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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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水质状况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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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   │   41.5 │  85│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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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   │   50 │  9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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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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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35.3 │  4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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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21.7 │  3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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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19 │  25│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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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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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氮肥施用量(折纯)     │ 千克/公顷 │  385.5 │346.9 │ 3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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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药使用量(折百)       │ 千克/公顷 │   3  │  2.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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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       │   %   │   75 │  90│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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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80 │  90│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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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 │   %   │   40 │  65│  80┃
┃基地面积比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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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环保投资占GDP比重      │   %   │   2  │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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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进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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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人口自然增长率        │      │   2.18 │  4.5│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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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城市化水平          │   %   │   44.7 │  55│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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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    │   %   │   50 │  90│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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