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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苏政发[2004]106号 2004年12月2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已经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序言



  新世纪头20年是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江苏加快富民强省、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关键发展阶段。在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节约利用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加强生态建设,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江苏抓住战略机遇期、增创发展新优势的必然选择。
  建设生态省,目的是把省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以较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赢得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江苏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使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生活质量,促进全省经济既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立足省情和长远发展需要,研究借鉴国际经验,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重大举措,关系全局,影响深远。
  推进生态省建设,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为了动员组织全省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生态省建设,省政府组织编制了《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主要提出生态省建设的基本理念和发展思路,明确生态省建设的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和工作措施,是推进江苏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编制各地区、各行业规划和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生态省建设是一项新的工作,随着对生态省建设内涵认识的不断深化,将适时对《纲要》进行必要的修正。
  一、生态省建设的基础条件
  (一)有利条件
  江苏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快捷,科技教育发达,文化底蕴深厚,人力资源丰富,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为生态省建设提供了自然、经济、人文和社会等多方面的有利条件。
  1.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一定优势。江苏地处长江、淮河下游,东濒黄海,气候温和,土壤肥沃,四季分明,雨量适中;境内地势平坦,平原占69%,水域占17%;海岸线近千公里,滩涂面积980万多亩;已发现矿产资源133种,探明储量的有65种;动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生态系统具有多样性。
  2.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2000年,全省以县为单位基本实现小康,苏南及沿江部分地区提前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2002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突破一万亿元,2003年人均生产总值超过2000美元。科技、教育、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3.人口控制和资源管理得到加强。“十五”以来,江苏人口出生率保持在10‰以下。由于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省人口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缓解了人口对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压力。水资源调控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地下水超采势头得到控制;土地复垦整理得到加强,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力度逐步加大,资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
  4.生态经济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具有较好基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迅速。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持续增长。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较快,有1037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确定了108个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有较大提高。垃圾、污水处理等收费机制逐步建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明显加快,环保产业基础较好。
  5.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全省3.7万多家污染企业基本完成治理任务,国家要求控制的12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部达到控制目标。太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太湖湖体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指标有所改善。已建立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26个,面积73.79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19%。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28%,人均公共绿地为7.06平方米。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13个城市被评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7个城市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14个县(市)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城市被命名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市,1个城市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建成2个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4个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6.可持续发展形成共识。江苏将可持续发展战略确定为指导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之一,组织制订并实施了《〈中国21世纪议程〉江苏省行动纲要》,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环保监管、企业治理、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明确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出走发展循环经济之路。当前,江苏全省上下正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加快“两个率先”过程中,推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制约因素
  江苏国土面积较小,人口密集,自然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矛盾进一步显现。
  1.环境形势较为严峻。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生活污染比重上升,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电子废物污染等新的环境问题逐步显现。淮河、太湖流域省、市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不高,长江近岸污染带有扩大趋势,有机毒物污染问题突出;沿海入海河口污染严重,主要湖泊普遍存在富营养化问题,城市、小城镇和部分乡村河流污染加剧。空气质量总体属中污染级,一些城市酸雨污染较为突出。城镇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能力不足、标准不高。噪声扰民、水土流失、地面沉降、矿区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也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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