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
(苏政发[2004]105号 2004年12月25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政策文件。把《纲要》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领会、准确把握《纲要》提出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抓紧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保障。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依法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
2.主要目标。适应实现“两个率先”和建设法治江苏的需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符合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显著提高。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3.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理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关系。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要求,规范发展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有序性,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快构建社会信用服务体系,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