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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发展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

  由此可以预计,自治区农产品标准化体系的建立完善并在农业生产实际当中的推广应用,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对自治区农产品生产由单纯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增加农牧民收入将发挥积极的作用。九、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是对农业经营理念、运行机制、生产手段、经营模式等进行的一次重大变革,是推进新一轮农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必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和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增加经费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加大实施力度。
  《规划》实施由自治区农业标准化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监督,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以及规划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自治区农业厅、畜牧厅、林业局、水产局、农机局等单位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的主动配合下,具体负责本行业有关标准的制订和实施,保证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分阶段完成。各地应尽快调整或成立当地政府农业标准化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和农业、科技部门实施《规划》中的职能作用。标准体系的建设中要依靠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和中介机构,发挥专家作用,保证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2.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规划》是一项基础性系统工程,涉及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环保、科研与技术推广等多个方面,必须加大政府的资金投入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的资金保障体系,建立资金投入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投入资金。《规划》实施经费,主要用于工作调研、收集资料、采样分析、标准编写、试验验证、征求意见、标准审定、文本翻译、标准印刷以及标准体系评价等。
  3.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鼓励科研机构、涉农中介机构从事农产品标准质量安全及体系建设方面的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凡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标准体系的制定工作,面向全疆实行招投标制,以加快新技术和新产品标准的制定,研制与实施一批与自治区特色产业或重大工程项目相结合的农产品技术与产品标准;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制定出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保证各类农业科技项目与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紧密结合,提高农产品标准的科技含量和质量,以促进形成一批用户信得过、有信誉的名牌产品。
  鼓励涉农企业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建设。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涉农企业要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和标准体系建设原则,围绕市场开拓和品牌创立,逐步建立起农产品生产、销售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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