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
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发展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5]1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新阶段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生产,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前提,而且对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快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厅、畜牧厅、林业局、水产局等五部门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发展规划(2005—2010年)》。该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发展规划(2005-2010年)
一、历史与现状
农业标准化作为一项社会性的基础工作,对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推动新疆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实施,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疆农业标准化工作大体上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从上世纪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是广泛宣传农业标准化工作,使社会各界认识农业标准化,重视农业标准化,同时制定了200多项农业方面的地方标准。第二阶段,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为示范推广阶段,针对农产品短缺,提出了实现农产品总量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总目标,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点由制定标准向实施标准转移。上世纪90年代末以后为第三阶段,农产品由供不应求转入总体供过于求阶段,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发生质的变化,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已成为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出疆、出口,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任务。确定了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和保护广大人民身体健康为目标,以制定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大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力度,逐步完善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有效地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推动我区名牌战略实施的农业标准化工作思路。